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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25, 2009

[資訊筆記]資訊安全

資訊安全原則

教育機構保護個資之應有作為:

  1. 僅收集業務所需之資料,不要過度收集。
  2. 個資的獲取與傳遞,需取得學生家長或當事人同意。
  3. 檢視現有校務資訊作業流程是否存在安全之漏洞。
  4. 檢視現有校務公開資訊是否做到最小揭露原則。
  5. 導入適當資安技術控管機制以防止資訊外洩。
  6. 加強作業人員之資安訓練與政策宣導。
  7. 依據資安分級,積極參考教育體係資安管理規範執行各項管理與技術之資安防護制度,以作為事前良善資料管理責任的積極證據。

 

 


發佈者: 莊志明 at 21:49│  點閱次數 (529)│ 修改文章管理迴響[專業成長]資訊學習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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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我門的課

  這個學期莊志明老師教我了許多的東西,在電腦課裡我跟老師學了好多東西,但是我有一些東西也是會忘,所以我每次都得認真專心聽。這一次我覺得最好玩的作業就是,我合同學一組一起做我們的電影,這個學期終於沒有像以前一樣不專心了,線宰我知道怎麼用老師交過的東西了,我學會了好多的東西,像電子相簿,這個學期真是太好玩了。

Posted by  http://6506 涂文燦 at 07/01/2010,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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