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12, 2007
[資訊素養]盜用他人帳號及密碼是觸犯刑法的行為
親愛的同學們:
最近有四年五班的同學電子郵件遭盜用,寄了些奇怪的信件給部份同學,所以,老師特別寄信給大家,提醒大家要確實的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密碼,如果發生帳號被盜用該怎麼處理?
第一件事:請先使用原來的帳號及密碼登入loxa→點選「我的小窩」裡的「個人資料」選項→修改個人密碼 (把舊的密碼改成新的密碼,記得把新密碼記住唷!!!)
第二件事:請寄信給網站的管理員,告知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第三件事:請寄信給你的朋友們,告知大家你的帳號曾經被盜用,但是你已經修改好個人密碼,讓大家瞭解之前的哪些信件不是你寄送的,以免造成誤會。
最後,老師提醒所有的小朋友,除了好好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外,千萬不可以調皮偷看別人的帳號、密碼,以為隨便登入別人的帳號發信只是一種惡作劇,如果有這樣的行為,就已經觸犯法律。以下是「刑法」的規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祝大家 能夠享受資訊帶來的便利
也提醒大家 注重個人帳號密碼的保密 以及 尊重他人的隱私及權益、千萬不要因為調皮而以身試法,那可就划不來了呢!!!
資訊 莊志明老師
2007.11.12